2005年4月2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六版:法苑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历史的使命
——人民陪审员剪影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唐伟利

  随着5月1日的临近,“人民陪审员”这个词又热门起来。是的,今年“五一”是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》正式施行的日子,也是我省第一批经严格挑选、统一培训的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的日子。“目前,已经有75个法院的1883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了当地人大常委会的任命。”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处长金齐刚告诉记者。
  日前,记者走进了几名即将上岗的人民陪审员的生活……
    
  姓名:郑岚
  职业:萧山日报记者
  参选特点:从好奇、好玩到正视、重视
  见到郑岚,是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会客室里。她看起来很朴实,头发整齐地盘了起来,一件暗红色外套,淡淡地点了点唇彩。“这些都是我们在培训时强调的要求。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,不能过分化妆,培训教材里规定得可细哩!”郑岚认真地说。
  但当初报名时,郑岚并不是这么“一本正经”地看待这件事的。“嘿,那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!想想看,以后就能和法官们坐在一起审案子了,那个兴奋啊!”在媒体工作的她,第一时间看到了法院送来的向社会公开招募人民陪审员的公告,也第一时间作出了决定——冲着人民陪审员这份“神秘感”,郑岚没怎么考虑就报了名。
  等待培训通知的那段时间里,郑岚很轻松:“嗨!培训只不就是走个过场嘛,肯定没问题。”然而现实却出乎意料。4月15日,是郑岚参加培训的第一天:“哇,真是不可思议啊!他们个个都那么认真,特别是一些老同志,听课、完成作业一丝不苟。”那时候郑岚就有了汗颜的感觉。
  “这次全省人民陪审员一共才2467个名额,我应该算是比较幸运的,从报名到参加培训,一路畅通无阻,要是在最后的考试阶段出了问题,那就难为情了。”从那时起,郑岚的想法在不知不觉中开始转变,培训中的点滴让她真切体会到了人民陪审员的使命。
  培训前,法院就给他们布置了作业,除了要看100个案例,还要根据这些案例完成一些笔头作业,作业量不小。作为记者,郑岚平时的工作、应酬就挺忙,“起先我确实存着侥幸心理,觉得作业晚几天完成应该没什么问题”。但后来得知,不但这些作业必须按时完成,而且培训结束后还得考试合格才能成为人民陪审员。“我当时可急坏了!”情急之下,她向报社请了两个下午的假,拼命地看完了足足两张光盘的100个案例。
  案例是看了,笔头作业怎么办呢?“嗨,算了,这笔头作业还是到别人那里去抄一下吧。”郑岚找到了朋友老孙,他也报名参加了人民陪审员,50多岁,平时待人非常热情,两人关系也不错。
  可得知郑岚的意图后,热情的老孙婉言谢绝了:“我想,作为一名即将成为人民陪审员的人,首先应该是诚实的,能够让别人信任,如果连作业都无法独立完成,那我觉得这个问题比较严重……”老孙的一席话让郑岚觉得无地自容……
  后来,郑岚花了一个通宵将作业完成。“现在想想,老孙是对的。在培训班里每个人都那么认真,上课从来没人迟到早退。”
  最后,郑岚顺利了通过考试,她说:“在这次培训中,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,更学到了很多法律内在的东西——它的公正、严肃,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。同样,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,也不允许有任何污迹。”
    
  姓名:王文淑
  职业:注册会计师
  参选特点:经济牵手法律
  “我对法律工作一直都很向往。”一见到记者,王文淑便滔滔不绝地说起了她和法律的缘分。
  她是一名注册会计师,平时要和很多企业打交道。“经济与法律就如同一对孪生姐妹,经济问题往往会牵涉法律问题,而法律问题也往往会和经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。”
  王文淑对这次向社会公开招募人民陪审员很有自己的见地:“这次人民陪审员的招募和以前很不一样。以前往往是通过聘任、特约等形式,而现在是公开招募、经过培训,再由人大常委会任命。这程序上的改变,可是我们国家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呢!”
  “其实,以前我的法律知识是比较欠缺的。”有一次,王文淑和朋友一起看中央电视台的《法制在线》,那期节目说的是一名盗窃犯因为不服判决而上诉。节目还没有放完,一伙朋友便讨论开了:“这个小偷,偷了那么多东西,只判3年刑,已经够可以的了,还要上诉?”王文淑接话道:“是呀,是呀,现在倒还只是3年,要是上诉了,上一级法院觉得刑期不够,再加一点,那可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。”
  当时,王文淑的见解还受到了朋友们的称赞。“上一级法院加刑怎么办?在这次培训中,我终于知道了‘上诉不加刑’原则——只有被告人一方提起上诉的案子,二审法院是不能加重其刑罚的。哈哈哈,现在想想,自己都觉得当时的观点太好笑。”
  王文淑告诉记者,法律知识欠缺已经给她的工作带来了一些影响,这次报名参加人民陪审员,除了对法律的向往,同时也是一种客观需要。“虽然,目前还没有碰到什么特别明确的法律问题,但我想,学到的法律知识今后肯定会有用武之地。”
    
  姓名:洪方权
  职业: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
  参选特点:从事法律实务的好机会
  记者来到萧山区人武部时,政工科科长洪方权早已在等候了。“我一直都是搞政工工作的,对于人民陪审员一职,心态还比较平和。激动肯定有,但也许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多。呵呵。”
  洪方权说得平静。洪方权告诉记者,他报名参选人民陪审员是组织推荐的。记者从萧山法院了解到,此次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方式有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,以萧山法院为例,共有2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,其中近三分之一是组织推荐的。
  “说来也巧,我正在参加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,但对法律的了解多是书上的条条框框。上了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后,就完全不同了。虽然还是在课堂上听老师讲,但大量鲜活生动的案例将枯燥的法条变得非常容易理解。对于我来说,还真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哩!”
  说起这几天的所学所思,一直挺平静的洪方权倒激动起来。
  “记得有这么个案例,说的是甲、乙、丙3人,乙欠了甲的钱,丙又欠了乙的钱,当乙无力偿还甲又不能向丙索偿时,甲就可以直接向丙提出偿还要求,这是为什么?当时问题一出,讨论真是激烈啊!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,可都没说到点子上。这时,老师给出了答案:‘这涉及到一个代位权的问题,新合同法引进了这个法律概念。’”
  “这是我在自学考试中从来没有碰到过的问题。法制不断完善,新概念、新法条也层出不穷,要是不抓紧学,还真要落后了。”洪方权说,“多亏这样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学,结果,自学考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我都顺利毕业了。”